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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

时间:2024-06-13 21:14:25
【精品】考试通知3篇

【精品】考试通知3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通知是一种下行性常用公文,其使用不受机关级别的限制,可用于发布规章、转发公度文,布置工作、传达事项等。那么,怎么去写通知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考试通知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试通知 篇1

按照滨州市语委办普通话测试工作要求,我县语委办决定20xx年8月3日举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测试时间:

20xx年8月2日-8月3日(分时间段报到,具体报到时间见附件1《报到时间安排表》)

2.测试地点:

无棣县第三实验学校实验楼四楼

3.测试程序:

考生在报到室报到;工作人员带考生从报到室进入准备室;工作人员带考生从准备室进入考场。

测试注意事项:

进考场时一定要记住自己的准考证号(见附件1《报到时间安排表》)。考生进入报到室、准备室、考场三个环节均需持考生本人身份证。测试过程中要注意:

1.要按时报到,报到后参加考前培训。在准备室领取测试题(要记住测试题号),准备15分钟,将测试题交给准备室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对号入座(测试题号和微机号一致),将身份证放在左手边,由监考人员再次验证考生身份。

2.进入考场一定要关闭手机,测试时声音一定要响亮、清晰,声音太小会影响自己的录音效果。测试一旦开始将不能中断。

3.一定要面对微机屏幕,逐题答卷。第一、二题,要横向、逐行逐字、从左至右全部读完,如果发现读错字词时,可以马上纠错一次;如提前读完一题,不需等待,直接点击“下一题”按钮。第三题,要全部读完。第四题,说出所选的说话题目后开始说话,必须说满三分钟,说话时间不满三分钟扣分很重,三分钟时间到,电脑会自动提交试卷,不需考生操作;说话中间不要有大段空白,并避免无效话语(无效话语指:①重复相同或大体相同的内容,②经常重复相同语句,③口头禅频密,④简单重复)

4.当电脑界面上弹出“考试已结束”的对话框时,即可停止考试,无需其他操作,但不能离开考场,等监考人员宣布测试成功后方可离开考场。

考生操作说明

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坐到计算机前。

1. 请考生戴好耳麦,调整好麦克与嘴的距离,将麦克风置于嘴前,调整好后请点击“下一步”按钮。

2. 点击“下一步”按钮后,请考生输入准考证号的后几位数,考前会通知要求输入的具体位数。

3. 输入准考证号以后,请点击“进入按钮”,这时出现的界面有考生的'相关信息,考生核对无误后请点击“确认”按钮,然后等待语音提示进行答题。

4. 试音过程:点击确认以后会有语音提示进行试音,听提示进行试音,试音的内容为“我叫XXX,我的准考证号是XXXXX”,试音结束后继续听指令答题。

5. 听语音提示进行第一题的朗读,注意要横向朗读,并且屏幕上的黑字和蓝字都要朗读,不要读错行,朗读时声音大小要适当,并且不要读的太快,正常语速即可,读完最后一个字后,请点击右下角“下一题”,进入第二题。

6. 读完第二题后同样点击右下角的“下一题”进入第三题。

7. 读完第三题后点击右下角的“下一题”进入最后一道题。

8. 答第四题时注意首先说出你说话的题目,然后再进行叙述,第四题必须说满3分钟,说满3分钟后考试结束可以离开考场。说话题不准带材料。

附件:报到时间安排表.xls

考试通知 篇2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8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的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志从事出版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

2.20xx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三)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xx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xx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四)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1.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考试形式

10月15

上午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下午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采用网络阅卷,请考生注意以下几点:1、答题前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业答题卡首页);2、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务部门发放、收回。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1.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在网上进行缴费。报名时间为20xx年7月21日至8月7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8月9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2.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审核通过需修改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联系资格审核单位(0851-85664489),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并取消审核状态,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后,务必重新报名信息确认。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3.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85664489,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10676。

4.报考人员在缴费确认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并请于20xx年10月6日至12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5.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每人每科67元。

五、教材使用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复查,联系电话:0851-85664489,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20xx〕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考试通知 篇3

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工作,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和《河北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办法)》精神,现就测试工作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按《细则》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均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二、测试内容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分三个环节:笔试、试讲、答辩。主要考察测试对象的书面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思维能力;把握教材、教学大纲,设计教学方案,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考察其是否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等方面是否适合做教师工作。

三、测试组织和工作程序

(一)组织机构

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各单位均要组织成立相应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师范教育类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专家审查委员会下设若干专家组,每个专家组由三名以上专家组成,设组长一名,负责本组测试工作。

专家审查委员会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导下工作,承担认定机构交办的测试任务,向认定机构负责。在测试工作开始前,专家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教师资格认定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掌握测试技能和技巧。

(二)测试题库和测试题目的选择

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测试对象的专业特点,在完全封闭的环境下提出笔试题目,报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建立试题库。试题库在测试工作结束前,应处于绝密状态。临考前一天,计算机随机抽题目,形成试卷。

测试对象可在拟任教学科范围内任选三个内容进行试讲准备。专家组在测试对象准备的三个内容中任意指定一个内容做为试讲题目。

专家组根据测试要求,结合测试对象笔试、试讲情况提出两个以上面试题目,测试对象任选一个进行答辩。

(三)测试步骤

1、测试对象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身份确认。

2、集中笔试。

3、试讲(说课)。

4、面试(答辩)。

(四)测试时间要求

1、测试对象应在测试(笔试、试讲)开始30分钟前入场。测试开始10分钟前仍未报到确认身份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测试,不再安排补测。

2、集中笔试时间为一小时三十分。

3、试讲、面试(答辩)总时间为25分钟。其中,试讲20分钟,面试(答辩)5分钟(最多不超过10分钟)。

测试对象首先做自我简介(2分钟完成);对试讲内容的处理及将要采取的教法、手段进行说明(3分钟完成);进行正式试讲(15分钟完成)。每位测试对象准备时间为20分钟。

4、专家组成员对测试对象的评议和打分,应在5分钟内完成。每位专家独立填写“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笔试评价表”、“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试讲评价表”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答辩)评价表”。

四、测试结果

(一)、测试分值和等级

笔试和面试合并计分,其中笔试占70分,面试占30分;试讲单独计分。均实行百分制,均分四个等级:85分以上为A、70分至84分为B、60至69 分为C、59分以下为D,其中D等为不合格。两个计分中有一个为D者,则测试结果均为不合格。

(二)、专家组评定结果

测试专家依据评分标准对测试对象的笔试、试讲、面试(答辩)进行打分,给出测试对象成绩。专家组组长汇总各位专家所给成绩,除以专家人数,得出测试对象成绩和等级,在此基础上经小组2/3以上专家同意,提出专家组意见,并填写“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对不合格的测试对象,指出其一项以上的得分最低项目。

(三)专家组意见的汇总与报告

各专家组直接把专家组意见报相应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修改专家组意见。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专家组测试结果和意见,由出席会议2/3以上委员表决同意,对每位测试对象做出是否同意其认定教师资格的专家审查委员会结论。专家审查委员会结论一经做出不得修改和复议。专家组及专家个人对测试对象的任何评价和意见要保密,未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同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泄漏。专家审查委员会的结论是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依据,凡被专家审查委员会做出否定结论的申请人,认定机构不得认定其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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